保定:对机动车副驾驶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进行电子抓拍
2020-05-06 16:57:38 来源:保定交警
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对机动车副驾驶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进行电子抓拍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杜绝交通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0年6月1日起,主城区电子警察将增加抓拍机动车行驶时,副驾驶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并予以相应处罚,电子警察设备将全天候自动抓拍,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法,文明、安全行车。
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5月6日
责任编辑:莎莎
最新文章
- ·我省开展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 ·“视频快处”怎么用?15分钟内解决轻微
-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发布清明节假期道路
- ·2024年3月份石家庄车管所公告
- ·驾驶证逾期未换证_驾驶人_20240320
- ·逾期未参加检验
- ·增驾实习期满分注销_驾驶人_20240320
- ·石家庄支队车管所_公告驾驶资格作废_2
- ·石家庄支队车管所_公告驾驶证停止使用
- ·驾驶证逾期一年以上未换证注销_驾驶人
- ·初领实习期满分注销_驾驶人_20240320
- ·70周岁以上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将注
- ·70周岁以上C3C4证注销_驾驶人_20240320
- ·赞皇车管所注销登记未交回,公告机动车
- ·逾期未检验强制报废,公告机动车号牌、
- ·辛集车管所注销登记未交回,公告机动车
- ·庆海回收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注销登记未交
- ·平山车管所注销登记未交回,公告机动车
- ·临近强制报废
- ·车管一分所注销登记未交回,公告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