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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大队5小时侦破无牌车辆逃逸交通事故

2020-05-05 10:30:03  

2020年5月3日上午9时57分,河北高速交警宣化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我在宣大高速北京方向深井收费站附近,追尾了一辆无牌面包车和一辆小轿车,各方司机靠边停车,下车短暂交流后,面包车司机开车逃离了事故现场”。

接警后,姜亚涛大队长带领事故民警孙正刚、王万春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同时安排大队指挥中心请求支队发布协查指令,调度巡逻民警注意沿途发现。经过调查发现,本次事故碰撞很轻微,事故原因是由于报警人驾车未与前车保持足够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事故责任明确,正常情况下面包车司机无责,但是司机在没有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情况下,驾车逃离了事故现场。办案民警不畏艰难,细致摸排调查,5个小时内将驾驶无牌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的司机张某寻获,并督促该于晚上19时归案。

原来,张某是某汽车贸易店的销售人员,张某驾驶的无牌面包车已经有人购买,2020年5月3日上午9时许,他驾车前往张家口市高新区汽车销售总店,准备五一假期过后,办理车辆牌照事宜。没想到,路上被追尾,自己驾驶的车辆没有悬挂正式牌照,也没有按规定办理临时号牌,担心被交警处罚,自己的A2驾驶证会被降级。他认为,他是被追尾本身没有责任,另外自己的车没有牌照,交警一般也找不到,侥幸心理促使下,私自驾车离开了事故现场,没想到,民警这么快就找到了他。

通过查看后车行车记录仪,民警孙正刚发现该车车况很新,没有牌照拆卸的痕迹,车窗玻璃也没有贴膜,座椅上的塑料膜也没有撕下来,初步判断该车是各汽贸店之间调动的车辆或者刚销售的车。另外,面包车司机的穿着为白色衬衫,民警判断司机应该是汽贸公司的工作人员。

民警通过该汽车品牌的客服联系上张家口总店的负责人,把情况告知该名负责人,将线索照片微信发送给他,并告知重点关注蔚县、阳原两个县域的销售门店的工作人员,很快该负责人回复,找到了涉案车辆和司机,至此,案件圆满侦破。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3项及第2款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对驾驶人张某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扣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第90条和《省办法》第77条第1项之规定,对驾驶人张某处以200元罚款记12分扣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第1款之规定,对驾驶人张某处以2倍保费罚款,扣车。

责任编辑: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