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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新能源电动汽车也是机动车,酒驾照罚!!

2020-04-15 16:00:32  

一男子驾驶上了绿牌的新能源电动汽车醉后上路,遭遇邯郸市交巡警不但撒谎没有驾驶证,还理直气壮说新能源电动汽车不是机动车,不在处罚行列。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给予吊销其驾驶证的处罚,同时还面临刑事拘留。

4月1日凌晨,一辆号牌为冀DD05***的新能源汽车向人民路铁西桥口的交巡警执勤点方向。民警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人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酒精味。

民警请驾驶人出示驾驶证,驾驶人是一男子,姓李,理直气壮地说,他喝了酒,他所驾驶的是新能源电动车,不在机动车范围,同时他说没有驾驶证。民警严肃告诫李某,他所驾驶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已上绿色号牌,符合机动车标准,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遂采取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李某身体内含酒精量为96mg/100ml,属于醉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民警将李某带至医院做进一步酒精检测,经检测结果显示李某身体内129mg/100ml。此时李某如实供认自己与朋友相聚,不仅喝了酒,且喝到凌晨时分才解散。民警在对李某进行处罚时,还意外查到李某已经取得了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对驾驶人李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的处罚。目前,此案已移交至丛台区刑警队作进一步处理。

责任编辑: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