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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胆大司机持C1驾驶证驾驶大货车再次被查

2020-01-17 15:55:07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2020年1月13日,河北省唐山市交警支队五大队查处一起准驾车型为C1M却驾驶重型厢式货车,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

当天下午,交警五大队执勤民警在大庆道友谊路口,对大货车禁行等违法行为进行治理。在检查一辆禁行的豫RJ***7重型厢式货车时,驾驶人无法出示驾驶证,执勤民警通过驾驶人身份证号码,在警务通手持终端查询该驾驶人准驾车型为C1M,并且驾驶证已被扣37分,状态为超分、扣留状态,属于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随即对其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并安排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将该厢式货车上的生鲜食品送达盛华市场后,对违法驾驶人进行了口头传唤,将车和驾驶人带回交警队。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持准驾第二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一类机动车中不得驾驶的机动车型,将受到记12分、罚款1500元的处罚;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将受到罚款200元、扣车的处罚。

责任编辑:孟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