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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男子半年之内 两次驾驶报废车

2020-01-16 10:52:29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1月13日,唐山交警四大队民警在路面巡逻时,查处一起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报废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5时许,执勤民警在京华道巡逻时发现一辆破旧的奥拓牌轿车,但是其悬挂的车牌却是崭新的,这让民警感到异常,于是示意该驾驶员靠边停车。驾驶员下车后,不配合交警出示相关证件,并且在与其对话时该驾驶员总是刻意把头偏过去,民警猜测他可能是喝酒了,于是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达40.8mg/100ml,属饮酒驾驶。同时其驾驶的奥拓牌轿车上悬挂的车牌也不属于这辆车,该车自2014年6月就已经达到报废标准。正当民警准备对其进行处罚时,一位协警想起去年在卑家店大桥附近也查处过一起驾驶报废车的违法行为,印象中也是一辆奥拓,好像就是这个人驾驶的。随后民警通过警务通查询到这个人驾驶证为吊销状态,此时该驾驶员才承认去年7月份就因为开报废车被处理过,但是一直没有到交警队接受处罚。这样一来,驾驶员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已涉嫌无证驾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驾驶员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无证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4000元、并处二十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责任编辑:孟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