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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醉驾肇事逃逸!树杈上“津”字号牌成破案铁证

2020-01-16 10:45:57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唐山:醉驾肇事逃逸!树杈上“津”字号牌成破案铁证

一男子夜间酒后驾车将一骑自行车老人撞死后,七拐八绕逃回家中。可没成想津字号车牌竟被撞在树杈上,办案民警依车牌号查询津、冀两地网上信息,当夜将嫌犯在家中抓获。

2019年12月3日晚8时22分许。玉田县境内102国道上,一辆夏利轿车行驶至彩亭桥镇河东村路段时,因车速过快将前方顺向行驶的一骑自行车老人撞飞于路旁后,又向南撞向同向行驶的一辆大货车,随后开着满身伤痕的轿车趁黑消失在夜幕中。

几分钟后,玉田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高冲接到大货车司机的报警后立即带领民警、辅警等迅速赶到现场。在勘查灯的照射下,办案民警一面协助医务人员将被撞人抬进救护车,一面仔细寻觅现场痕迹物证并向报警的大货车司机询问案发经过。大货车司机在讲述案发过程中特意向民警说到:肇逃车辆是一辆银灰色夏利轿车,但车牌号没有看清。为了尽快侦破此案,办案民警依案发现场重新勘查一遍力求从中找到更有力的破案直接证据。这时,办案民警用手电照向空中树杈,惊奇地发现中间隔离带的小树杈上挂着已经被撞得弯曲的车牌。拿下一看,车牌号为津XX106。此时从医院传来噩耗,伤者为河东村的村民党某,因-脑严重损伤,入院前就已没有了生命体征。肇逃命案突发,每名办案警员背负了沉痛感和使命感。

树杈上提取车牌,虽能成为侦破此案的一个捷径,但因号牌津字挂头,就需从各个方面更多地寻找肇逃人的信息。因此,办案民警紧紧围绕这个车牌展开了三查:一查悬挂该车牌夏利轿车驾驶人。经查询天津、河北两地夏利轿车信息显示,该车所有人为天津蓟州区夏某,后转手卖给玉田县彩亭桥镇张官屯村43岁的冯某;二查嫌疑轿车外观颜色、车型特征是否与大货车驾驶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经大货车司机辨认,现场提取的灰色漆片和若干碎片与他看见的肇逃夏利车颜色特征极为相符;三查该车近期行驶轨迹和违法行为处理及保险公司保单上出具的姓名均是张官屯村冯某,多处证据证实冯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办案民警与唐自头派出所民警连夜直扑张官屯村冯某的家。

冯某肇事七拐八绕慌慌张张回家后,其妻见他面如土色脸上淌着汗水,又见这辆夏利轿车多处被撞坏自知是发生了交通事故。当问起事故缘由时,冯某慌张说与一车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已私了

此时,夫妻二人听得阵阵敲门声,其妻开门一看,来了好几名警察。民警在亮明身份、简单向其讲明案发过程后,将冯某当场抓获,并起获停在院中的夏利轿车。民警发现这辆车的前部,车身左部都已撞损,当将现场提取的碎片、漆片等物与该车撞损部位比对时,一一吻合。

当夜23时51分,冯某面对民警的讯问,仅含糊的承认自己驾车逃逸,可一到关键点就千方百计用谎言遮掩。一会儿说车撞在前方20多公分粗的标志杆上,一会儿说前方有不明物体,说来说去就是不说实情。民警发问:“冯某,你的车牌呢?”当冯某看到自己轿车上的车牌时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

2019年12月4日13时10分再次提讯时,他在事实面前被迫承认:“我知道我车撞人了,我喝酒了,我怕交警处理我酒驾,我驾车驶离事故现场属于逃逸,我认罪”。12月6日,司法鉴定中心做出冯某酒精含量检测报告,显示其酒精含量达121.6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

各种证据集中一起,痕检、受害人尸检、司法鉴定一应俱全。铁的证据证实,冯某醉酒后驾驶津字头号牌夏利轿车,沿102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彩亭桥镇河东村路段时,撞前方顺行党某骑行的自行车,后冯某所驾车又与同向行驶的一辆大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车辆损坏,党某死亡。事故发生后冯某驾车逃逸,冯某应负事故全部责任。鉴于冯某的违法事实,2019年12月4日经玉田县公安局批准予以其行政拘留15天;因其涉嫌危险驾驶,12月13日又将其刑事拘留。冯某醉酒后驾车撞死人逃逸,涉嫌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两罪叠加,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孟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