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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男子使用伪造驾驶证被查 民警“这个证也太假了”

2020-01-08 14:14:55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众所周知,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然而近日一男子竟在无证的情况下,使用伪造驾驶证开车上路。最终,该男子因违规使用远光灯、无证驾驶及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一系列严重违法行为被邯郸交巡警机动执勤一大队依法查处。

1月6日晚20时许,机动执勤一大队在中华大街与果园路交叉口设卡对夜间过往车辆例行检查。远远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开着刺眼的远光灯由北向南疾驶而来。见状,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中,驾驶人乔某神情紧张,其所驾驶的车辆为共享汽车,民警通过对乔某出示的驾驶证进行核查时,发现该驾驶证颜色、字体异样,再仔细一看,在场的民警乐了,该驾驶证初次领证时间居然是2020年1月8日,而被查之时为2020年1月6日,足足提前了两天!随即,民警通过警务系统查询,乔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向民警出示的驾驶证系伪造证件。

邯郸:男子使用伪造驾驶证被查 民警“这个证也太假了”

眼见逃避不了处罚,乔某主动交待了自己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的事实。原来,乔某,20岁,秦皇岛市卢龙县人,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平日里喜欢研究汽车,但还未考取驾驶资格,为了应对路上执勤民警的检查,出于好奇,在网上花钱伪造了一本机动车驾驶证,拿“证”当晚便网约了一辆共享汽车,带上几名同班同学就开车上路了。熟料,被正在执勤的交巡警逮个正着。

最后,民警对驾驶人乔某及同车的学生分别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乔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荒唐行为后悔不已,请求民警宽大处理。法不容情,即便是大学生依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乔某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对其进行罚款100元、记1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将处以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暂扣车辆;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拘留15日以下。

邯郸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法律这条高压线,不要抱有一丝侥幸心理,时刻做到文明出行,平安回家。

责任编辑:孟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