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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56岁驾车 无牌 无证 醉驾

2020-01-07 09:53:21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酒后驾驶本身就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违法行为,不但可能造成自身伤害,而且也危害公共安全,但有人却抱着侥幸心理,在无牌、无证的情况下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019年12月13日,冀州交警在冀州区X903路段进行车辆安全检查时,一辆未悬挂牌照的二轮摩托车缓缓驶来,民警当即拦停并要求其接受检查时,浓浓的酒精气味让执勤民警意识到,该车驾驶人可能喝了酒。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0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即带其至衡水市第六人民医院抽取血液待检,后经衡水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04.78mg/100ml,认定其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该车驾驶人羡某某,冀州人,所驾摩托就一直没有注册登记,也没有考取驾照,自己在家中喝了一两白酒后,骑车出来办事,不成想让交警查了个正着。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因羡某某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处以罚款700元、记12分、扣留机动车的处罚;其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刑事犯罪,处以刑事拘留7日,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为确保“两节”安全,冀州交警将持续组织开展打击酒驾、醉驾、无牌无证驾驶等各类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从重、从快打击涉酒驾车这一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双节”。

责任编辑:孟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