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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不知悔改!男子时隔一年半“二次酒驾”

2019-12-17 09:33:27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饮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是每一位驾驶人都知道的交通安全常识。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酒驾被查获一次就应该长记性了,可是就有人不知悔改,心存侥幸,铤而走险。2019年12月15日,深州交警就查获一名仅相隔一年半就“二次酒驾”的驾驶人。

2019年12月15日,深州交警在辖区黄河路设卡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周末夜查行动。20时许,在对过往车辆开展检查过程中,一男子驾驶号牌为冀T1***6小型汽车走走停停,形迹可疑,顿时引起了执勤交警的警惕,立即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该驾驶人刚拉下车窗,执勤交警就闻到了其身上散发的酒味,经使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为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通过进一步查询,执勤交警发现,驾驶人陈某某于2018年6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深州交警处罚,时隔仅仅一年半就再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深州交警查获。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陈某某将面临行政拘留10日以下,罚款1000元,驾驶证被吊销的处罚。

责任编辑:孟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