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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隔夜酒驾车 B2驾照被吊销 丢饭碗 进班房

2019-12-13 16:26:51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害人害己。12月7日,冀州交警查获一起酒后驾驶重型货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驾照将被吊销,面临进“班房”。

当日上午11时许,执勤民警在辖区西环附近对重点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辆车牌号为冀T5***7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俗称商砼车),在距执勤点约100米处,驾驶人发现有交警查车,便放缓了车速,其反常的举动立即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于是迅速上前进行检查。司机下车后,民警发现驾驶人神情紧张、面色通红,身上散发出酒精气味,有酒后驾驶的嫌疑,由于驾驶人未随车携带行驶证和驾驶证,通过其口述的身份信息查询得知:驾驶人路某,准驾车型为B2,驾驶车辆为营运货车,面对民警询问,路某称自己当天没有喝酒,是昨天晚上喝了酒。后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酒精浓度为43.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由于该车为营运性质,依照相关规定,民警定性其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对路某进行了严肃批评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对路某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分别给予罚款50元、记1分、扣留机动车的处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给予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冀州交警提示:不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上路行驶也属于交通违法,会被罚款、记分和扣留机动车;人的体内酒精值含量根据个人的体质不同,吸收时间有长短之别,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确保上路。

责任编辑:孟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