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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这两名驾驶员因为这个行为,都被一次性扣12分

2019-12-09 11:21:41  来源:邢台交  

12月5日8时30分许,南和县交警大队郝桥中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执勤,当巡逻至和阳大街与开元路交叉口时,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白色轿车沿和阳大街由东向西行驶过来,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通过民警查看,车辆前方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而后方挂着,便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车证。该车驾驶员边找证件边向民警说道:“车牌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正在补办当中。”民警未被该车驾驶员的花言巧语随蒙骗,驾驶员又解释说“牌照螺丝脱落,正计划去修理厂更换安装,民警随即要求其拿出损坏的螺丝查验,该男子无奈之下只得承认,自己为逃避路面监控拍摄,故意将车牌摘下,怕把两个牌照都摘下来太过显眼,所以就只把前面的摘了,谁知道就被交警查住了”。 

随后,民警对该车驾驶员实施“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使其认识到此违法行为的严重性。民警依据法律法规,依法对驾驶员作出了处罚。

12月5日上午9时许,南和县交警大队直属中队执勤民警在辖区执勤时,查处一起未悬挂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当时执勤民警在辖区建设大街执勤,发现一辆白色小型轿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车辆自东向西行驶过来,执勤民警示意该车停边接受检查,当问驾驶员为什么不悬挂机动车号牌时,该驾驶员说自己的车是新车,有临时号牌,经执勤民警检查,发现临时号牌早已过期,问驾驶员是否知道临牌已过期时,驾驶员支支吾吾不能自圆其说,随即民警叫其打开后备箱,发现一副冀E1597*的车牌“平躺”在后备箱中,经查这副车牌就是这辆车的,该驾驶员属于典型的有牌不挂,驾驶员李某自以为是觉得自己的车看起来比较新,车上又贴着临时号牌,不会引起交警的注意,同时为了逃避电子眼抓拍,于是李某在领到新号牌以后,没有接规定将号牌悬挂到车辆上,而是干脆将车辆前后牌放于后备箱内,“裸车”上路,谁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李某将受到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李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追悔莫及。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规定安装和使用机动车号牌,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自己和他人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严禁以任何理由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手段,肆意违法,逃避处罚。​​​​

责任编辑:孟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