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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小本开大车”胆大司机被记12分罚款1500

2019-12-03 15:19:15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11月27日,平乡查处一起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剔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下午16时30分许,平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联合治超行动时,对一辆车牌号为辽CF2**7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民警要求该车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驾驶人神情十分慌张,不愿配合。在民警的说服教育下,才极不情愿地将驾驶证拿出来递给民警。仔细看了这个驾驶证后,民警着实吃了一惊。原来驾驶人郭某出示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而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需要具备准驾车型为A2的驾驶证。很明显,这是一起典型的“小本开大车”即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邢台:“小本开大车”胆大司机被记12分罚款1500

经询问,驾驶人郭某,辽宁盘锦人,系该车车主。平时由其雇佣的司机驾驶该车跑运输,这次因司机家中有急事,怕耽误生意的郭某便亲自上阵开车跑起这趟长途,丝毫未考虑是否具备驾驶资格。不料,半路被民警查了个正着。随后,民警对郭某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以案说法警示教育,使其明白驾驶机动车必须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郭某对自己“小本开大车”的行为表示后悔,并称以后绝不逞能再开大车了。

邢台:“小本开大车”胆大司机被记12分罚款1500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郭某持准驾第二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一类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500元,记12分的处罚。

责任编辑:孟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