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证”借车给“无证” 无证酒驾大胆上路
2019-11-20 14:13:27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都知道无证不能开车,喝酒不能开车,可就在几天前,两位小伙子,上演了一幕“有证”借车给“无证”开,无证酒驾大胆上路的真实案例。结果,就是双双被罚。
11月7日22时52分许,邯郸市交巡警支队规范保障大队在东环路与和平路交叉口进行夜间酒驾治理,对一辆号牌为冀A6××××的白色观致轿车进行了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车驾驶人郭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9.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
随后民警对郭某进行询问,开始郭某称驾驶证留在家中,在民警的一再询问下,郭某坦诚自己还未取得驾驶证,目前正在准备科目二的考试。因为,今天喝了点酒同时感觉平常练过车,抱有侥幸心理于是大胆开车上路。这让交警感到很惊讶,因为当时在车的副驾驶还有郭某的一位朋友,郭某竟然不顾朋友的安全大胆无证酒驾。随后民警对同车男子任某进行询问:是否有驾驶证,是否也喝了酒。付某称自己酒精过敏,无法喝酒有驾驶证。因为和郭某是朋友关系,顺道接其回家,并不知道对方已经喝酒且无驾驶证,于是把今天刚在楼下租用的共享汽车,交给郭某驾驶。却不知,这种行为也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样要受到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民警对郭某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900元。对任某某“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
在此提醒广大车主,在借出车辆前要了解清楚对方是否取得驾驶证,否则你面临的将不仅仅是罚款、吊销驾驶证,造成严重后果还会追究你的相应责任。同时告诫还未取得驾驶证的朋友,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如果真的想开车,那就好好去驾校学习,考取驾驶资格。不要拿“朋友”的车练手,无证驾驶安全隐患大,你搪塞的是交警,最终受伤的却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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