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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天命之年 驾驶无牌无证三轮汽车被拘留

2019-11-14 09:27:53  来源:冀州交警大队  

三轮汽车俗称“农用三轮车”,农村地区使用广泛,依照《中华人民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三轮汽车属机动车管理范畴,车辆应注册登记,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准驾记录的机动车驾驶证,方可上路行驶,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更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近日,冀州交警加大对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连续查获两起此类交通违法。

11月4日,冀州交警在辖区严查交通违法时,一辆无牌蓝色三轮汽车径直驶来,民警立即将其拦停,并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接受检查,但驾驶人以未带证为由拒不出示两证,且神色慌张,说话前言不搭后语,存在无证嫌疑。民警经公安信息核查系统查询,驾驶人韩某某,1960年出生,冀州本地人,自己购买的三轮汽车未注册登记更没有考取相应的驾驶证,因之前多次出车没有被查到,心存侥幸,继续“碰大运”。

衡水:天命之年 驾驶无牌无证三轮汽车被拘留

无独有偶,5日,民警在进行车辆安全检查时,同样无牌无证三轮汽车被查,民警经网上核查得知,司机张某某,1967年出生,河北邢台人,从宁晋出发,行驶至冀州被查获。

目前,对韩某某、张某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无牌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作出罚款1200元,行政拘留3日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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