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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违法驾驶报废车,得知处罚后悔迟!

2019-11-07 10:40:37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为进一步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景县交警大队加大了无证、无牌、报废车等车辆的查处力度,保障人民出行安全。近日,就连续查处了三起驾驶报废车上路的交通违法行为。

2019年11月5日,8时许,执勤民警在辖区内开展查处行动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T53xxx的微型普通客车在道路上行驶。民警发现此车外观破旧,有些异常。见此情况,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截。拦截成功后,民警示意其出示相关证件接受检查时,驾驶人高某支支吾吾含糊其辞,拒不配合民警检查,声称自己没有携带任何证件。经系统查询发现:该车已经达到报废年限,现该车属于报废车辆。

据驾驶人高某交代:自己这是去工厂送货,回家途中不料遇到交警,最终还是被民警查处。

衡水:违法驾驶报废车,得知处罚后悔迟!

民警对驾驶人高某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后,依法对其作出了处罚。现驾驶人高某因实施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第二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吊销及车辆收缴、强制报废的处罚。

无独有偶。昨日,2019年11月4日,20时许,景县交警在辖区限行期间也查处了两起“解放”牌的报废车辆。此两辆车辆除了是报废车辆以外,还都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并且其中一辆车的驾驶人李某某还未取得驾驶证。

现驾驶人李某某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第一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和因实施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以及实施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第一类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将面临合并给予罚款3200元、驾驶证吊销及车辆收缴、强制报废,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

另一位驾驶人李某因实施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第一类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以及因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将面临合并给予罚款1700元、驾驶证吊销及车辆收缴、强制报废的处罚。

责任编辑:x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