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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如此观光”隐患多

2019-10-11 17:09:13  来源:沧州交警  

10月2日早10时53分,渤海新区公安警务站民警查获一辆未悬挂号牌的小型轿车,驾驶人指着自己悬挂的“内燃观光车”牌子振振有词地辩称车辆不需要挂牌,经核查该车为3缸发动机的汽油车,属于机动车,按照国家规定应该悬挂号牌才可上路行驶。而该驾驶人是C4驾驶资格,属于驾驶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就在这种情况下“内燃观光车”上竟然还有两名“胆大”的乘客。

据驾驶人刘某东交代,10月2日一大早他在山东省惠民县驾驶该车准备前往廊坊市胜芳镇。准备在渤海新区石黄高速口上高速,没想到被交警查获。当执勤交警对刘某东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讲解危害性、危险性时,三人着实被“惊吓”了一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刘某东因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未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750元,驾驶证共计被记25分。

责任编辑:孟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