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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又一起!头晚喝酒,早晨酒驾!

2019-08-23 08:54:29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昨天早上8时许,一辆外地号牌白色轿车驶入海河路与长芦大道交叉口,被在此执勤的二大队三中队交警拦停。刚走近车窗,就闻到一股酒气,立即对司机进行呼气酒精测试。

该车驾驶人表示:昨晚从外地到沧州时已经是十点左右,停车后就和一群朋友聚会到将近凌晨一点,期间喝了两杯白酒。早上起来时感觉身体没什么问题,就开车出来办事了。

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名驾驶人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43.2mg/100ml。

执勤交警依法对其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驾驶人孙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记12分的处罚酒驾,重点不在于喝酒后休息了多久,而是以体内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

沧州:又一起!头晚喝酒,早晨酒驾!

正常情况下,饮酒后酒精的代谢需要一定的时间,由于每个人的性别、体重、年龄以及身体素质等不同,每个人对酒精耐受程度都不一样。因此,具体的时间与个人酒精摄入量和解酒能力有关。第二天如需驾车,前一晚最好不要喝酒!

责任编辑:孟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