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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闯红灯,酿惨剧!

2019-08-09 14:20:57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7月15日上午8时,保定公安交警四大队事故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三丰路与莲池大街交叉路口发生了一起电动三轮车与电动自行车剐蹭的交通事故,致使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张某某倒地受伤。接警后执勤交警立即赶赴现场,但电动车驾驶人因­脑损伤当场死亡。

随即公安交警对案件展开调查。通过现场勘察与调取监控录像,民警发现,事故双方均存在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且到达该路口时,车速较快,欲闯红灯通过路口,并存在路口超越车辆的行为,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在通过路口时,应按照信号灯通行且不允许超越车辆。同时,电动三轮车占用右转车道左转,也酿成事故的原因之一。此外,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未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资格,三轮车未登记注册,而违法上路行驶,在本起事故中,事故双方均存在过失行为。

在此,警方提示,非机动车驾驶人上路一定要控制车速,在通过马路时,要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各行其道,以免酿发惨剧。

责任编辑:孟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