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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交警查获两起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违法行为

2019-05-08 16:08:39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通讯员蔡峥 王志强)为进一步巩固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成效,廊坊市交警二大队在辖区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切实加大酒驾违法整治力度。近日,该大队查获两起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廊坊交警二大队查获两起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违法行为

5月1日,适逢“五一”假期,为了给市民营造一个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市交警二大队在辖区组织开展严查交通违法统一行动,当日下午4时许,在辖区西昌路南延与南龙道交口处,执勤民警对一辆小货车进行检查,闻到驾驶人身上有浓浓的酒气,便请驾驶人对着测试仪进行呼气检测,当驾驶人呼气时,忽然测试仪红灯闪闪,发出刺耳的报警声,执勤民警当即请驾驶人下车接受检查,经过检查发现,驾驶人(田某)曾因酒后驾车被处罚,再次饮酒驾车,面对民警的询问,田某称:“自己今天没有喝酒,只是昨晚喝了酒,这都过去一天了,身体里应该不会存在酒精了吧。”随即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7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且两次饮酒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田某因饮酒驾驶营运车辆,被处以罚款6000元,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5月6日下午,市交警二大队在辖区的永兴路与光明西道交口处开展严查交通违法统一行动。15时20分许,一辆沿永兴路由北向南行驶的小货车看到前方有交警正在检查车辆,突然右转弯向旁边胡同驶去,执勤交警发现此车异常,立即布控拦截。拦停小货车后,执勤交警示意司机下车接受检查,小货车司机刚一下车,执勤交警就闻到了司机身上散发出浓浓的酒气,经过询问,司机(赵某)一直声称自己并没有喝酒。随即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赵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赵某因饮酒驾驶营运车辆,被处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民警提示,交警查处酒驾、醉驾、毒驾等违法行为,不会选择性执法。酒后驾车不会被查的侥幸心理千万不能有!同时,您如果发现营运车辆驾驶人有饮酒驾驶行为的,请拒绝乘坐,并拨打110报警。

责任编辑: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