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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俩月,男子二次酒驾在同一地点被同一交警查获!

2019-03-11 09:32:40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前车之鉴必须引以为鉴,驾驶员刘某并没有把这句话当回事儿,在驾驶证暂扣期间,再次酒驾被唐山滦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刘某最终为自己无视法律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2019年3月3日,滦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茨榆坨中队在新城至古冶线开展“三驾”检查统一行动时,发现一辆灰色小型面包车沿新城至古冶线由南向北行驶比较可疑,民警王冀东立即上前示意其靠边停车,对其驾驶员刘某进行酒精检测,经过检测驾驶员刘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45mg,民警王冀东正要对其开具强制措施时,看着司机比较面熟,忽然想起该驾驶员刘某因酒驾被处理过。经询问,驾驶员刘某承认于2019年1月5日,在同地点新城至古冶线25公里处,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样被民警王冀东查获。驾驶员刘某无视交通法律法规,知法犯法,在驾驶证暂扣期间,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对刘某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唐山滦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莫要存在侥幸心理,为自己的安全负责,也是为他人的生命负责,请珍爱生命,远离酒驾、醉驾。

责任编辑:小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