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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来伪装自己?行不通!

2018-11-21 11:32:16  来源:河北高速交警廊坊支队  

近日,高速交警霸州大队民警在荣乌高速冀津主线站查处了两起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案例。

有的驾驶员为行车“方便”,不受电子警察的限制,套用别的号牌,随意违法行驶,有的驾驶员因为车辆限号套用其他车牌……众多原因驱使车主使用他人车牌号码,套牌车不仅严重干扰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还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而且套牌车辆也会损坏真实号牌车主的合法权益。合法车辆在被别的车辆套牌后,在车辆交通违法、事故处理等方面,真实号牌车主往往要充当“冤大头”,给真车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民警对两位驾驶员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扣留机动车、收缴使用的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处罚。

民警提醒: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行为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存在安全隐患,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范使用车辆号牌,依法、安全、文明出行。

责任编辑:小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