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人冒用他人身份处理交通违法,结果被...
2018-11-14 09:54:09 来源:廊坊交警
11月5日,廊坊交警三大队执法站民警像往常一样,为前来处理违法事项的驾驶员认真服务着。当处理到驾驶员李某的违法时,办事民警发现李某眼神闪躲、神情紧张。
经过核查,民警发现李某所出示证件信息与其本人存在较大出入,在多次与李某进行身份信息确认的过程中,李某态度恶劣,强调自己所持证件属其本人,拒不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
民警通过进一步调查询问,李某承认了其所出示驾驶证及身份证系亲属的,并交代是由于自己驾驶证之前已经被记过分,如果再处理这次违法便会记满超过12分,想到记满分需要重新学习考试,便企图用亲戚的驾驶证“消分”来“省事”。
通过民警的批评教育,李某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并表示以后不会再出现类似行为。目前,案件已移交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过程中。
交警提示:处理交通违法行为需提供本人真实有效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冒用他人身份证,由公安机关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责任编辑: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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