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首页 > 安全 > 事故预警 > 正文

变造车牌“B”为“O” 胆大驾车还醉酒!

2018-10-29 10:52:48  来源:廊坊交警  

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其目的就是为了逃避执法,从而实施闯红灯、超速、不按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极易造成交通事故,而且发生交通事故后通常选择逃逸,给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带来困难,影响维护交通安全正常进行。10月26日下午,廊坊市交警二大队查获了一起醉酒驾驶且使用“号牌贴”粘贴号牌的严重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5点40分许,正值晚高峰时段,二大队的交警在辖区光明西道与永兴路交口指挥疏导交通时,发现一辆正在等红绿灯的灰色轿车车牌号码颜色异常,民警立即走到轿车前进行检查。

经执勤交警仔细检查发现该车真实牌号为冀R***8B,轿车驾驶人将印有数字“0”的号牌贴附在原车牌上,将原号牌“R***8B”变造为“R***80”,企图逃避法规的处罚。

变造车牌“B”为“O” 胆大驾车还醉酒!

执勤交警在对其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拍摄取证后,请轿车驾驶人下车接受检查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进行进一步检查。当驾驶人下车后,令民警没想到的是他还闻到了驾驶人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酒味,便先将这名驾驶人带到了警务室内。

经过询问,轿车驾驶员(韦某某,46岁),称今天限号怕被摄像头拍到,所以贴了号牌,中午跟朋友聚会喝了酒,觉得酒劲已经过去了,谁知路上被交警发现。随后执勤交警依法对驾驶员韦某某进行了酒精测试,经测试其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11.4毫克,属于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韦某某进行了酒精血样备检。

变造车牌“B”为“O” 胆大驾车还醉酒!

驾驶人韦某某对涉嫌醉酒驾驶、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韦某某因实施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给予韦某某驾驶证一次记12分,罚款2000元,扣留机动车,收缴非法装置并15日以内拘留的处罚,待韦某某酒精血液备检结果出来后,等待他的将是法律对其的严惩。

廊坊交警温馨提示:侥幸心理切莫有,无视法律只会带来害人害己的结果,请大家不要以身试法,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责任编辑:小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