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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生接触却被定主要责任,这是为什么?

2018-10-22 11:38:04  来源:河北高速交警廊坊支队  

10月18日,廊坊高速公路大城段发生一起三车受损的交通事故,而最后民警认定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却是一台没有跟其他车辆发生接触的车辆,我们来看一下这是怎么回事?

未发生接触却被定主要责任,这是为什么?

当日14时许,葛某驾驶冀R牌照大众轿车沿廊沧高速第一行车道行驶至沧州方向K49+500处(文安收费站匝道)时,因快要错过下路口突然减速变道。在不知其驾驶意图的情况下,其后方在第一、二行车道正常行驶的五辆小轿车均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躲避,而位于最后位置的苏E牌照本田轿车因距离最远、采取措施最晚,加之车速快,造成该车及前方两台车辆发生连续碰撞,苏E牌照轿车车头部位受损严重,其他两台车轻微受损。

而该事故的始作俑者冀R牌照大众轿车却未受到事故的波及,车辆无任何损伤。

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民警现场勘察及综合认定,冀R牌照大众轿车在事故中虽未发生碰撞,但其在高速公路行车道突然减速、变道的行为诱发了此次交通事故,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

责任编辑: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