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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驾龄老司机一次性记12分

2018-10-17 09:57:23  来源:邢台交警   

小汽车都能开摩托车不能骑吗?10月11日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处一起驾驶与驾驶证载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张某被一次性记12分。

11日11时40分,威县公安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爱国路与106交叉口时,发现一辆沿106国道辅路由北向南行驶的二轮摩托车未按规定安装号牌,并且驾乘人员均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民警立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四十年驾龄老司机一次性记12分

据摩托车驾驶员张某交代,他们是石家庄市赵县人,在附近工地干活,这次是驾驶工地上的摩托车去买包子。民警告诉张某驾驶摩托车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上路行驶的车辆还应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并向骑乘人员列举了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发生的惨烈交通事故案例。血淋淋的事实对张某二人的内心起到了很大的触动。随后,民警利用移动警务终端对张某的信息进行了核实。经查,张某于1978年初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C1,截止当天已有整整四十年驾龄。张某的行为属于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车辆,张某面临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请按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车辆,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责任编辑:小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