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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交警剔除“移动炸弹”

2018-09-25 09:53:00  来源:石家庄公安交警  

9月24日上午10时许,石家庄市环城大队裕翔南警务站路面执勤民警正在对过往车辆进行盘查,远处驶来的一辆白色厢式货车引起了执勤民警注意,该车见到路面有民警查车时,左右躲闪,有意躲避民警的检查,民警随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司机下车后,在民警检查后车厢之际,掏出电话找人说情,民警问车厢内装有什么东西时,该司机吞吞吐吐,神色很是紧张,称车内装的是“环保液”!

省会交警剔除“移动炸弹”

民警看该司机神色不对,随即让司机打开后车厢门接受检查。打开车辆后厢门后,一股浓重的刺激性气味扑面而来,眼前的情景让民警也吓了一跳,车厢内竟满满装载了三大塑料桶的不明液体!从气味来判断,应该是疑似汽油类的易燃液体,司机说是送往某饭店作为燃料用的!

民警走上车,仔细观察,发现其中一个桶上还连接着长长的塑料管,管的末端的水龙头上还滴嗒着油滴,真是太危险了!

面对民警的质问,司机道出了实情:一个月前,他受雇于市区某饭店当司机,专门从南三环外某村向饭店运送该易燃油作为饭店取火燃料。

这种油先是由专用油罐车运送到南三环某村,然后分装到他开的这辆厢式货车的油桶内。他也见过油罐车上有“易燃”、“危险品”等标志!因为厢式货车比较隐蔽,加之自己很需要钱,也就顾不得危险不危险了!

民警依法对其运载危险物品未经批准;运载危险物品时不按规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运载危险物品未悬挂警示标志;运载危险物品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省会交警剔除“移动炸弹”

目前,此案涉及的其他违法行为已移交至辖区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等待驾驶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小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