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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唐山一地部分区域全天禁行这类汽车!

2018-08-27 10:28:11  来源:唐山交警  

9月1日起,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城区部分区域实施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措施。

据介绍,为优化港区交通环境,提高通行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海港经济开发区决定在城区部分道路实施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措施。

届时,滨海公路(不含)、东风大路(不含)、港兴大街(不含)、滨海大道(不含)、海河路(不含)合围区域所有道路,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

其中,大型载货汽车,包括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重型专业作业车、中型专业作业车、重型半挂牵引车、中型半挂牵引车。

使用用途为警车、消防车的载货汽车在执行任务期间,准许在禁行道路通行。

工程救险车在执行救险任务期间,清障车在对交通肇事车辆、违法停放车辆拖车作业期间,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在作业期间,准许在禁行道路通行。

在限制通行的道路上,载货汽车确需通行的,应确保安全技术性能和车容车况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确保车辆的大气污染排放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标准,依法办理并取得通行许可,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责任编辑: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