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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掉头轿车遇上不减速皮卡

2018-08-02 10:03:35  来源:邢台交警  

一个是路上掉头,一个是雨天不减速。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为何又都违法?

雨天,掉头轿车遇上不减速皮卡

这可不是《红楼梦》歌词,不是《枉凝眉》,不过很相似。这不,前几日在红旗大街邢台临城段两车发生交通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后,看到发生碰撞的银灰色轿车和军绿色皮卡车分别停在道路中央绿化隔离带和路边沟里,皮卡车车头顶着电线杆、轿车车头顶着绿化带警示桩。由于撞击,两车前部严重损坏,还好没有人员受伤。两名驾驶员正站车旁“理论”,各说各有理,不知道怨谁。

雨天,掉头轿车遇上不减速皮卡

后经调查,事发时该路段下着雨,白色轿车在事故地点掉头,皮卡车由北向南行驶至该处时发现掉头白色轿车后随即立即刹车,但由于雨天路滑,加之车速较快,刹不住直接就撞上了。原来这起事故中轿车掉头未让行直行的皮卡车,皮卡车雨天经过道口也未减速,所以两车都有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它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在此,邢台临城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掉头时请让行其它车辆,雨雪雾天减速慢行,莫以快慢论英雄。 

责任编辑:小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