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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有前科 不思悔改“二进宫”

2018-05-10 08:56:29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上次被拘留了7天,这次将被拘留10天,我真不该有侥幸心理”。因两次无证驾驶,王某得知自己将面临更加严重的处罚时,后悔不已。

4月4日10时5分,王某驾驶冀A8F3**小型轿车沿无繁线由北向南行驶到64公里处时,被行唐交警大队执勤交警查获。当民警示意驾驶员王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王某却始终无法拿出这些证件。在民警的耐心询问下,支支吾吾的王某声称忘记带证件了。

民警通过网上综合信用平台查询证实,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记录,并且还查询到王某2015年4月10日,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石家庄市长安分局拘留过。然而,王某不仅不吸取教训,再次无证驾驶,没想到由于相同的原因被行唐执勤民警抓个正着,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民警对王某无证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警示批评教育,并对王某给予了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

行唐民警提醒:无证驾驶,害人害己。

责任编辑: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