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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邢台解除限号 各市限行汇总

2017-04-08 17:20:00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4月8日20时,石家庄解除机动车限号措施。4月9日零时邢台解除限行。目前廊坊、保定继续限行,唐山4月8日起解除限行。如有变化本网将继续关注。

各市限行措施:

石家庄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的通告

受冷空气和降雨影响,预计今天下午污染物浓度将逐步下降,下午到夜间空气质量转良。根据《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于4月8日2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机动车按尾号轮流限行措施一并解除。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接此通知后,按通知要求执行到位。

2017年4月8日

邢台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气象、环保部门专家会商,未来三天邢台市气象条件对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消除有利,本次重污染天气过程结束。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2017年4月9日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8日

唐山

关于解除全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与市气象台联合会商,受冷空气过程影响,唐山市气象条件逐步有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重污染天气过程将逐步结束。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研究决定,自4月7日22时起解除全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促进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7日

廊坊

廊坊市人民政府应急办温馨提示:经市气象台、市环境监测站和PM2.5专家小组会商,预计4月2日至6日,廊坊市扩散条件持续不利,将达到重度污染,且可能出现1天严重污染,为保障公众健康安全,从4月2日零时起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II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限号措施为:非营运机动车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限制主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限行时段与北京市保持一致。

提醒儿童、老年人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建议市民乘坐公交或低碳交通工具出行。

注:廊坊目前在执行常规限号措施,因此,机动车限行措施没有变化。4月2日-4月4日不限行,4月5日恢复与京津同步的常态限号措施。

保定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继续实行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的公告

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实施方案(2016-2017)》的要求,保定市继续实施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与北京市、天津市同步轮换限行尾号。

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7月9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3和8、4和9、0和5、1和6、2和7,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

限行区域:为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20时,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市区主城区黄牌照货车限行绕行措施继续执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继续执行。

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2017年4月6日

邯郸

预计从4月5日起,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邯郸市空气质量可能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邯郸市政府决定于2017年4月4日0:00—4月6日24: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交通方面的措施为:建议公众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内全天或白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责任编辑:晓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