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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管局向社会公开确定辛集市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建设

2017-03-06 14:52:02  来源: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确定

辛集市科目三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建设业主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管理规定》和《石家庄市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建设规划(2017—2021年)》,特面向社会公开比选辛集市科目三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的建设业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条件

(一)资格认证。申请建设辛集市科目三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的业主,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二)项目用地。一是大型考场的考试基地使用面积不少于50亩,可承担全部车型考试。二是小型考场的考试基地使用面积不小于30亩,可承担小型客车考试。同时,法人拥有考场建设用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三)其他条件。考试路段应经当地政府同意使用。

二、申报程序

(一)提出申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凡有意愿在辛集市建设科目三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的市场主体,皆可前往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第三分所提出申请;并于该时限内,提供法人资格证明、考场建设用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当地政府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建设方案等相关资料。

(二)评议评审。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申报完毕后,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邀请相关专家组建评估小组,对申报单位资质进行专业评审。

(三)公开确定。评估小组审议评定后,经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该项目建设业主,并向社会公布。

本公告自2017年3月6日起生效。凡自本公告生效起10个工作日内未及时申报或申报后未按时提供相关资料的申报单位视为弃权。

特此公告。

2017年3月6日

责任编辑:赵伟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