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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重污染天气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2015-10-13 08:54:06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2015年10月13日至17日,廊坊市主城区环线北凤道、东安路、益民道、和平路南段、南龙道、西昌路(含)以内道路,7时至20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按双数管理,公交车、城市运行保障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等车辆除外。黄标车、大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禁止在市区内通行。违反限行的,罚款100不扣分,外地车也限行。

提醒儿童、老年人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提醒市民遵守机动车限行规定,尽量乘坐公交出行请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县区限行:

大城交警大队:根据上级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15年10月12日至10月17日实施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大城县城区内道路(不含津保路城区段、廊泊路城区段),每天7时至20时,对上路行驶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按双数管理。二、实行临时交通管控期间,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启用电子警察抓拍和现场执勤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治理工作。三、对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本市号牌机动车一律处以100元罚款,外地车初次违反规定的不予处罚,劝反驶离限行区域,请大家遵守行驶。

责任编辑:薛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