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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将暂停办车辆购置税业务

2015-08-17 09:57:46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河北省将于2015年9月8日起启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定于8月28日—9月8日期间进行新旧系统的切换,对此,自8月28日17:30起,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将暂停对外办理车辆购置税相关业务,并关闭车辆购置税自助办税终端系统,9月8日8:30起,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正式启用,恢复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同时恢复使用车辆购置税自助办税终端系统。

特此提醒,请新购车的纳税人务必于8月28日前办结车辆购置税事宜,以避免暂停办理车辆购置税期间给您用车带来的不便,也提醒纳税人根据以上时间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安排好相关事宜。对于系统切换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可向当地主管国税税务机关咨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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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启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唐山市国税局8月28日17时30分至9月8日8时30分,唐山市地税局8月26日17时30分至9月8日8时30分将进行新旧系统切换,在此期间将暂停对外办理涉税(费)业务,请纳税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

 

国税

自8月28日17时30分起,全市各级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等办税场所将暂停对外办理所有涉税(费)事项,暂时关闭网上办税服务厅、掌上河北国税(手机APP)等网上涉税系统。暂停业务期间,省国税局网络发票开具系统(含河北国税普通发票管理系统)仍可正常开具发票,但请纳税人在8月28日之前尽早办理发票领用。

 

地税

8月26日17时30分起,全市各级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大厅办税窗口及房产交易大厅办税窗口等办税场所暂停办理所有对外业务,暂时关闭除网络发票开具系统外的网上办税服务厅、网上报税、自助办税终端等网上涉税系统。使用省地税局网络发票的纳税人请于8月26日17时30分前进行验票。

自9月8日零时起,金税三期系统正式启用,各网上涉税系统同时恢复使用。9月8日8时30分起,全市各级国税、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等办税场所恢复办理各类涉税(费)业务。

提醒

省国税局网上办税服务厅对外恢复业务办理后,将面向机动车经销单位增加车辆购置税申报缴款功能。纳税人购买机动车后可在车购税办税大厅进行申报缴款事项,也可在机动车经销单位完成车辆购置税申报缴款事项,凭打印的制式电子缴款证明即可到各地车购税办税大厅或通过机动车经销单位内的车购税自助办税终端换取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为尽可能减少新旧系统切换带来的影响,税务部门提醒纳税(缴费)人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在暂停办理业务前尽早办理相关涉税(费)事项。新上线的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覆盖所有涉税业务,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上线初期,如出现涉税(费)事项办理不顺畅等情况,请纳税人给予理解。如有疑问,可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责任编辑:薛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