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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货混装 侥幸之下的隐患

2014-12-04 14:55:42  

客车、货车功能各不相同,要做到专车专用,一旦客车装载货物就可能存在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尽管如此,总有一些驾驶人明明知道是客车却偏偏要装载货物,非要遇到查处才能明白其中的危害所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循下列规定: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拦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如果载客汽车违反上述规定载货或者载货汽车违反上述规定载人,则视为客货混装。

那么,客货混装究竟有什么危害性呢?据沧州市交警三大队的民警介绍,车辆由于货物的重量增加,造成了车辆的制动和转向不灵敏,制动形成加长,转向力度不够,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据民警介绍,很多司机对于客货混装的违法行为不是不知道,相反绝大部分都是明知故犯,抱着侥幸的心理,堂而皇之的上路行驶。由于车厢内货物装载的过多,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危险是显而易见的。

在此,希望广大司机都能以此为戒,千万不要轻视客货混装的危害性,以免给道路的交通安全埋下隐患。

责任编辑:付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