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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安机关2014年度执法公开目录

2014-10-23 16:54:51  来源:河北新闻网  

三、行政管理公开目录

(一)交通管理公开

18.驾驶人考试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驾校培训能力、考试名额和考试合格率,公开驾驶人考试计划,实现学员通过互联网自主选择考试时间、考试场。

19.机动车登记和号牌发放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和机动车业务办理场所,公开机动车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公开办事程序、业务流程和收费标准,公开号牌选取程序及号池号牌序号,实现公开、公正选号。

20.机动车查验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和机动车查验场所,公开机动车查验行业标准等内容,公开办理程序、办理时限、预约电话、举报电话及监督台等内容。

21.交通事故处理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和交通事故处理场所,公开交通事故办理流程、时限,责任认定、损害赔偿、法律责任等有关规定,向事故当事人公开事故鉴定意见、责任认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22.交通违法处理结果公开:在门户网站公开因交通违法被记满12分、吊销驾驶证、驾驶证被降级,取消实习期驾驶资格等信息。

23.道路执勤执法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和道路执法场所,公开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信息,公开道路执法流程、处罚标准、当事人权益、投诉渠道等信息。

(二)治安管理公开

24.人口管理业务流程公开:(1)暂住人口登记;(2)租赁房屋登记;(3)出租房屋治安检查;(4)居住证申领;(5)居民身份证办理;(6)临时身份证办理;(7)办证工作时限;(8)便民服务措施;(9)户口迁移、出生登记、死亡注销、变更更正、删除、补录补登。

25.治安管理业务流程公开:(1)设立旅馆业(含留宿洗浴业)行政许可前置审批;(2)设立典当业行政许可前置审批;(3)金融机构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许可审批验收;(4)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行政审批;(5)申请设立保安培训单位行政审批。

26.危爆物品管理业务流程公开:(1)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2)大型焰火燃放资质许可;(3)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资质许可;(4)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许可;(5)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6)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许可;(7)爆破作业项目许可; (8)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9)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10)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11)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在公开以上业务流程的同时,公开各种业务的受理条件、受理机关、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及应携带的相关材料。

(三)出入境管理公开

27.出国(境)证件审批签发公开:公开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前往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出入境通行证的申请手续、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

28.外国人签证、居留证件审批签发公开:公开办理外国人签证、居留证件的申请手续、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

29.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签注审批签发公开:公开办理台湾居民办理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签注的申请手续、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

30.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公开:公开办理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的申请条件、申请手续、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31.公开全省出入境接待窗口地址、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四)消防管理公开

3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办理情况公开:在门户网站“河北消防网—办事直通车”和各设区市、县(市、区)消防业务受理窗口公开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的法律依据、申报条件、办事程序和办结时限。各设区市或县(市、区)消防机构办结后,由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统一在河北消防网“办事直通车—消防监督办事结果公开”专栏公布审批结果。

3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理情况公开:在门户网站—河北消防网“办事直通车”和各设区市、县(市、区)消防业务受理窗口公开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法律依据、申报条件、办事程序和办结时限。各设区市或县(市、区)消防机构办结后,由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统一在河北消防网“办事直通车—消防监督办事结果公开”专栏公布审批结果。

3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理情况公开:在门户网站-河北消防网“办事直通车”和各设区市、县(市、区)消防业务受理窗口公开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法律依据、申报条件、办事程序和办结时限。各设区市或县(市、区)消防机构办结后,由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统一在河北消防网“办事直通车—消防监督办事结果公开”专栏公布审批结果。

35.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办理情况公开:在门户网站-河北消防网“办事直通车”和各设区市、县(市、区)消防业务受理窗口公开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的法律依据、申报条件、办事程序和办结时限。被确定为备案抽查对象的,各设区市或县(市、区)消防机构办结后,由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统一在河北消防网“办事直通车—消防监督办事结果公开”专栏公布备案抽查结果。

3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办理情况公开:在门户网站—河北消防网“办事直通车”和各设区市、县(市、区)消防业务受理窗口公开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依据、申报条件、办事程序和办结时限。被确定为备案抽查对象的,各设区市或县(市、区)消防机构办结后,由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统一在河北消防网“办事直通车—消防监督办事结果公开”专栏公布备案抽查结果。

37.消防监督检查结果公开:在门户网站-河北消防网“办事直通车”和各设区市、县(市、区)消防业务受理窗口公开消防监督检查法律依据、工作流程等信息;各设区市、县(市、区)消防机构对单位消防监督检查结束后,由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统一在河北消防网“办事直通车—消防监督办事结果公开”专栏公布检查对象、检查结果等信息。

38.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结果公开:省、市两级消防机构对火灾事故认定复核办结后,由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统一在门户网站—河北消防网“办事直通车—消防监督办事结果公开”专栏公布火灾事故对象、火灾事故地址、复核文书编号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五)边防管理公开

39.公开申领《边境通行证》的法律依据、受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途径、收费标准、受理机关以及携带的相关材料。

40.公开申领《出海船舶户口簿》的法律依据、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办理途径、收费标准、受理机关以及携带的相关材料。

41.公开申领《出海船民证》的法律依据、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办理途径收费标准、受理机关以及携带的相关材料。

42.公开出海船舶及其生产作业人员在出海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

43.公开出海船舶申请办理签关手续的法律依据、具体时限、受理机关、办理方式以及携带的相关材料。

44.公开办理《临时入境许可》的法律依据、具体时限、受理机关、办理方式以及携带的相关材料。

45.公开办理《登轮许可证》的法律依据、具体时限、受理机关、办理方式以及携带的相关材料。

46.公开办理《搭靠外轮许可证》的法律依据、具体时限、受理机关、办理方式以及携带的相关材料。

责任编辑:晓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