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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少年肇事逃逸 内丘交警连夜破案

2014-09-03 09:14:54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通讯员 解音音)2014年8月28日20时08分许,内丘交警大队值班民警张清林接到县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在金店扁鹊像往北300米处,一辆摩托车倒在地上,现场虽有血迹但未见伤者,其它情况不详”。

警情就是命令,接到此指令后,值班民警立即驱车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仅发现一辆倒地的摩托车却未发现伤者,于是开始对摩托车倒地处及其周边进行勘查收集相关物证等。

经初步勘查,民警发现摩托车倒地的北侧有一大滩血迹、南侧有一条长达14米的车辆划痕,鉴于伤者伤势较重可能已被送去医院救治,民警先后与县城几家医院取得联系询问是否接收疑似交通事故伤者进行救治,最终从县中医院“120”收到反馈该院当晚确实接收了2位交通事故受伤者并对他们进行了抢救,但其中一人已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另一人伤势经救治病情暂时稳定。

根据现场散落物等线索,特别是在掌握摩托车倒地的南侧这条划痕从倒地划痕起点向西北延伸了长达8米却未见油迹的情况,经验丰富的民警初步判断此案为二轮电动车肇事逃逸。

案发后,内丘交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责令迅速成立“8·28”专案组,并由主管事故处理的副大队长王辉为组长、抽调民警张清林、刘永杰、陈静涛、杨涛等为专案组组员限期破案。专案组成立后,民警被分成两队对该案进行侦查,一队调取沿路监控、收集线索,一队去现场周边村落开展排查。

在侦查过程中,一位群众向民警提供了一条线索:案发后有一辆疑似肇事电动车向现场附近的大原村方向驶去。专案组民警获取该线索后,迅速赶往大原村进行排查。8月29日0时50分许,民警在排查中发现,大原村中郝某家恰有一辆受损坏较为严重的电动车,且该电动车破损缺失部位与现场遗留的碎片基本吻合,再加上面对民警了解相关情况时郝某神情高度紧张说话支支吾吾,这就使得郝某本人作案的嫌疑骤增。但因郝某刚满14岁,系未成年人,父母外出家中只有郝某一人,民警只能等其法定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才能正式讯问。

2014年9月1日,在郝某父母在场的情况下内丘交警大队民警依法对郝某进行了讯问,郝某对此起交通肇事案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责任编辑:晓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