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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

2014-08-20 11:27:47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20日上午,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召开以“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主题的新闻发布会,主要向大家通报公安部、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我省车检改革工作的有关情况。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确立的重要法律制度。据统计,全国平均每年检验汽车7000多万辆次,及时发现严重安全隐患车辆300多万辆,对保障车辆安全性能、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我省在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安检机构)共计220家,各类检测线452条,承担着全省1615万辆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为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车检改革工作实施的背景

机动车检验直接关系到道路交通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随着汽车保有量激增,检验供需矛盾日益加剧,检验工作中的问题日益凸显:一些地方存在的检验机构数量不足、检车排队积压严重、巧立名目乱收费、只收费不检车、检验流于形式等问题,引发群众不满,社会影响恶劣。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强化便民服务,回应群众呼声,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积极推进车检改革工作,经过近一年的调研和磋商,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于今年4月29日联合印发了《意见》,并于5月16日,联合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车检改革工作。为确保《意见》落到实处,公安部办公厅于6月23日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意见>的通知》。在两文件出台后,省公安厅、省质监局积极部署推进车检改革工作,于7月3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公安部、质检总局<意见>的通知》,省公安厅于7月23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了要求,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当中。

二、车检改革的主要内容

两部局《意见》推出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全面推进检验机构社会化、加强检验监督管理、强化违规违法责任追究等18项改革新举措,之前媒体已经做过详细的解读。

(一)严格资质管理,推进检验机构社会化。

1、加快检验机构建设。目前我省汽车保有量以每年8%左右的速度迅猛增长,为适应当前形势,必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检验机构建设。经过省公安厅和省质监局协商,决定取消规划控制数量,也就是说质监部门不再通过规划设置来控制检验机构的数量和布局,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要求的申请人,获得有关资质并接入设区市交警支队统一联网监管平台后,到省公安厅交管局备案。同时,为避免重复投资,防止一哄而上,各设区市及辛集、定州市质监部门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了在用的和已批准的安检机构名称、检测能力和汽车保有量等信息。这是检验机构审批制度的重大变革,简政放权,确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

2、严格执行政企脱钩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机动车安全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意见》中明确,一是公安机关、质检等政府部门及下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律不得开办检验机构,二是公安民警、质监部门工作人员及其子女、配偶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检验机构经营。通过推行政府部门与检验机构脱钩,让监管部门回归角色定位, 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权力和权利边界,更公正地行使监管职责。

(二)规范检验行为,推进规范化建设。

1、强化检验机构主体责任。《意见》强化了检验机构主体责任。一是理顺公安机关和检验机构的职责定位。将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的职责定位由“查验机动车”调整为“检验监督”,角色定位由“运动员”转变为“监督员”。通过远程核对、现场抽查、档案复核等方式,对检验机构的检验活动和检验结果进行审核,发现通过检验的车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不仅不予发放检验合格标志,还要依法对检验机构进行处罚,切实发挥监管职能。二是在检验合格标志上标明检验机构名称。调整检验合格标志式样,在合格标志上标注检验机构的名称,通过法定证件体现检验机构的责任,促使检验机构接受社会监督和责任倒查。新的检验标志将自9月1日开始使用。三是转变对检验机构的监管方式。由传统的驻站民警监管模式转变为远程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模式。我省自今年5月1日起,全部撤回驻站民警,实行远程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过远程审核、现场抽查、档案复核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从参与检验、事前监督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更好体现检验机构主体责任。

2、规范检验工作程序。原来有些地方为图省事,不向车主出具检验报告,只发一个检验合格标志,不仅侵犯了车主的知情权,也不利于推进检验工作规范化。《意见》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一式三份,一份交机动车所有人,另两份分别交车辆管理所和检验机构留存两年以上。新修订的国家标准改进了检验报告式样,使检验报告更加清晰易懂,为车主维护车辆提供保障。

(三)改进便民服务,落实创新服务举措。

1、试行6年免检政策。《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车辆用途、类型、使用年限等特点,设定了不同的检验周期,小型私家车6年内每2年检验1次。《意见》在法律规定检验周期未作修改的情况下,推行过渡性改革措施,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试行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6年内免检政策。在此期间,车主每2年向公安交管部门提供车辆交强险、车船税、行驶证、申请表即可申领检验标志,无需到安检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公安交管部门不再查验车辆,只审核有关凭证并确认交通违法、事故处理后,直接核发检验标志,并在行驶证上签注。

有几点需要提请广大车主注意一是关于6年内免检实施时间。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划分为三类情形:第一类,2012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车辆,能够享受2次的免检优惠;第二类,2010年9月1日以后,2012年8月31日之间注册登记的车辆,只能享受1次的免检优惠;第三类,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车辆,不享受免检优惠。重点强调一下,6年内免检政策自今年9月1日实施,此前已逾期未检验的车辆不能享受免检政策,仍需要按原规定到检验机构参加检验。故意不参加定期检验的车辆上路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而且一经发现将处以200元罚款。二是关于6年内免检适用车型。该政策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有三种情形不适用:第一种,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范围。第二种,6年内新车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不享受免检政策。第三种,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也不享受免检政策。三是关于擅自改装机动车。汽车私自改装行为会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还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按照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大路检路查的力度,一旦发现车辆违法改装的,将依法查处并责令恢复原状。在此也提示车主,虽然6年内免予检验,但应注意经常检查车况,定期到专业机构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故障隐患,及时维修,保障车辆安全性能。四是关于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此次车检新政是试行私家车在6年内免于上线检验,免上线检验的车辆每2年仍需要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并按规定粘贴。对不按规定申领和粘贴检验标志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同时,为便于广大车主就近领取检验标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增设领取检验标志的网点,如在车管所、车管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场所设立检验标志核发窗口。据统计,我省共设置各类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场所344个,具体领取地点,在随后的各市新闻发布会中将向社会公布。

2、进一步扩大新车免检范围。推行新车免检,其初衷是简化注册登记程序,进一步方便广大车主。此前,公安部与工信部发文,明确了轿车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时全部免于上线检验。此次改革将免检范围扩大到所有轿车、其他小微型载客汽车。另外,进口车所有车型是全部免检的。

3、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当前人、车流通性日益加大,为进一步简化程序,避免群众往返登记地办理检验或委托检验,自今年9月1日起,全省实施机动车异地检验便民措施。除大型客车、校车外的机动车在全省范围内异地检验,无需办理任何委托检验手续。属于6年免检的车辆可以在异地直接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4、推行机动车预约检验。预约式服务是行政管理服务发展的趋势和方向。10月31日前,我省石家庄、廊坊市将率先建设完成机动车检验预约平台,在具有2条以上检测线的检验机构推行预约检验服务。12月31日前,各设区市将全面推行。届时我们将通过网上车管所公布预约电话、办事程序,同时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告知,引导群众通过预约办理检验。预约检验是不额外收取费用的。

5、推行延时服务制度。延时服务是为解决一些群众工作日忙、没有时间检车而推出的一项便民措施。我省公安交管部门、质监部门将督促安检机构落实好周六不休息、延时服务制度。同时,我们也部署了警力,配合做好延时服务工作。

(四)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违规问题查处。

《意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计量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安、质检部门的监管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对6类违规问题,认定为出具虚假检验结果,处所收检验费用五到十倍罚款,并依法撤销检验资格。这6种情形是:1、不检验即出具报告2、替检代检,3、篡改伪造数据,4、不合格即出具报告,5、减少项目降低标准,6、明知是盗抢、报废、拼装、套牌车予以通过检验。

自今年8月1日起至12月31日,各市公安部门将会同质检部门每月组织一次联合检查,形成大密度检查、严管态势。同时,我们将依托科技力量,通过公安部交管局开发的机动车检验监管平台,对安检机构实施部、省、市三级远程监管,实时监控全省各地检验情况。对检查监管中发现检验机构上述严重违规情形的,我们将集中查处一批、曝光一批、撤销一批。省公安厅将适时汇总各地撤销检验机构情况,通过媒体集中进行曝光,在全社会形成舆论声势。

车检改革工作是政府积极回应民众呼声的重要举措,是政府对人民的坚定承诺,现在距9月1日新政实施的日期不到两周了,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们将以更周全的考虑、更细致的工作,扎实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不负改革之初衷、民众之期望。

责任编辑:晓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