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区限行和通行证办理有关情况
2014-07-04 17:13:29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机动车限行情况
一、大型货车限行
每天6时至22时,禁止5吨及5吨以上大型货车在市区外围环路(不含环路)以内通行,外围环路范围依次为北环道、华祥路、爱民东道、东环路、南环道、西昌路(南延)、光明西道(廊涿高速引线)、西环路。
二、市区黄标车限行
2012年12月31日起,廊坊市区南龙道、北凤道、东安路、西昌路(含此四条道路)以内区域禁止黄标车通行。
三、重污染天气应急限行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市区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自2013年10月18日起,实施市区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根据《廊坊市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总体部署,以市区南龙道、北凤道、东安路、西昌路(含此四条道路)以内道路为限行范围,按照黄色、橙色和红色三级预警机制,提前发布将要采取的交通管理措施,控制市城区上路行驶机动车数量。
(一)三级黄色预警
1、持有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
2、工作日高峰时段(7时至20时),按照五组车牌尾号(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管理),禁止对应车牌尾号机动车(包括党政机关等公务用车和非本市车辆)上路行驶,具体限行措施与北京相同。
(二)二级橙色预警
1、持有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
2、严禁散装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3、工作日高峰时段(7时至20时),对包括党政机关等公务用车和非本市车辆在内的所有上路行驶机动车,实施单双数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双数管理)。单数日期单数尾号车辆允许通行,双数尾号车辆禁止通行;双数日期双数尾号车辆允许通行,单数尾号车辆禁止通行。
(三)一级红色预警
1、持有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
2、严禁散装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3、工作日和节假日全天24小时,对包括党政机关等公务用车和非本市车辆在内的所有上路行驶机动车,实施单双数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双数管理)。单数日期单数尾号车辆允许通行,双数尾号车辆禁止通行;双数日期双数尾号车辆允许通行,单数尾号车辆禁止通行。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以及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等;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四、单行路段
1、步行街南街和北街分别单行(仅有一条道路的路段除外)。
2、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外,每天7:00至8:00和16:30至18:00,康庄道(建设路至新开路)由东向西单行。
3、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外,每天7:00至8:30和16:30至18:00,群安街(丰盛路至裕华路)由东向西单行。
4、每天7:00至20:00,建国道(新华路至建设路)由东向西单行。
5、2013年4月1日起,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外,永丰道(新华路至文明路)每天7:00至8:30和16:00至18:00由东向西单行,文丰路全天由南向北单行。
6、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外,顺安街每天上午7:00至7:40、11:20至12:00以及夏季下午14:20至14:50、17:20至17:50和冬季下午13:00至14:00、15:40至16:40,由西向东单行。
五、禁左路口
1、爱民道与迎春路交口全天禁止由南向西左转。
2、解放道长途汽车站北口全天禁止由南向西和由东向南左转。
3、群安街广阳明珠商厦南出口全天禁止由北向东左转。
通行证办理情况
目前,市区通行证办理主要分为三大类
(一)水泥罐车、渣土运输车
由于这两类车辆涉及城市交通安全和环境卫生,自2011年起,我市通过制定规范文件、实行联合管理,逐步对市区内水泥罐车和渣土车等工程运输车辆进行了规范。办理通行证需要申请单位持市环卫局和市综合执法局出具的审核材料,到交警支队秩序科备案,由秩序科签发通行证办理凭证后,再到对应直属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办理车辆通行证,确定具体通行路线及要求,每三个月更新办理一次。
备案环节中,需要市环卫局和市综合执法局出具的审核材料,且剔除办理通行证车辆中的黄标车。
到直属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环节中,需要申请单位提交申请书、承诺书、责任状、单位基本信息材料(如企业代码证等)、车辆交强险信息材料、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驾驶人复印件等。
(二)确需在市区内长期通行的大型货车
一种是个人或单位住所位于市区内,其所有车辆确需在市区内通行。另一种是与市区内单位因业务关系,存在频繁运输需要的车辆。申请人或单位可直接到通行辖区的直属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办理通行证(车辆属于黄标车的不予办理),确定具体通行路线及要求,每三个月更新办理一次。
需要提交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书、承诺书、责任状、单位基本信息材料(如企业代码证等)、个人房产信息材料、车辆交强险信息材料、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驾驶人复印件等。
(三)确需在市区内临时通行的大型货车
对于非紧急情况下需进入市区的大型货车,不予办理通行证,劝导其非限行时段进入市区。如确有紧急情况,车辆需进入市区的,申请人或单位可直接到通行辖区的直属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办理通行证(车辆属于黄标车的不予办理),确定具体通行路线及要求。
需要提交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书、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驾驶人复印件等。
如果您想了解全省其他城市的电子眼分布、重污染天气交通管制、限行禁行等内容,请点击“电子眼出没,司机请留意,全省最新电子眼一览”专题报道
http://www.hbgajg.com/special?specialid=20
推荐内容:
- ·廊坊开建河北省首家出租汽车服务站(2011-06-15)
- ·廊坊支队积极部署全面开展春季整交行动(2011-06-15)
- ·廊坊交警充分发挥警务室便民功能救助中毒民工(2011-06-15)
- ·廊坊交警服务“5.18经贸洽谈会”(2011-06-15)
- ·廊坊国际经贸洽谈会圆满落幕(2011-06-15)
最新文章
- ·2025年4月份石家庄车管所公告
- ·增驾实习期满分注销_驾驶人_20250421
- ·石家庄支队车管所_公告驾驶资格作废_2
- ·初领实习期满分注销_驾驶人_20250421
- ·赵县车管所注销登记未交回,公告机动车
- ·赞皇车管所注销登记未交回,公告机动车
- ·逾期未检验强制报废,公告机动车号牌、
- ·逾期未参加检验
- ·新乐市车管所注销登记未交回,公告机动
- ·辛集车管所注销登记未交回,公告机动车
- ·庆海回收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注销登记未交
- ·平山车管所注销登记未交回,公告机动车
- ·临近强制报废
- ·矿区车管所注销登记未交回,公告电动自
- ·车管一所注销登记未交回,公告机动车号
- ·石家庄第二外国语学校七年级学生调研停
- ·战国铁胄穿越、7大闯关体验,安全教育
- ·青春力量上线!“蒲公英计划”全省播撒
- ·省交管局发布清明节道路交通安全预警
-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出2025年清明节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