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区通行证件核发及管理规定
2014-06-30 16:23:16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为进一步规范主城区道路通行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提高主城道路交通运行效率,满足城市建设、维护、发展、生产和居民生活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通行证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十二条 :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确需通行的机动车,应当随车携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区域、路线通行。
二、道路限行区域、时间及车辆类型
1、核定载质量为0.6吨(不含)以上的货车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东二环以西、北二环以南、三丰路以北、西二环以东(不含以上道路)的市区道路。核定载质量为2吨(不含)以上货车7:00至19:00时禁止通行东二环、三丰路。
2、九座以上营运性客运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三丰路以北、长城大街以西、复兴路以南、乐凯大街以东(不含以上道路)以内的市区道路。
3、人力三轮车、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东二环以西、乐凯大街以东、三丰路以北、复兴路以南(含以上道路)的市区道路。非法改装、拼装的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
4、农用车、拖拉机、畜力车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东三环以西、西三环以东、南二环以北、北三环以南(不含以上道路)的市区道路。
5、运输危险品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东三环以西、西三环以东、南二环以北、北三环以南(不含以上道路)的市区道路。
6、黄标车(无绿色环保标志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东三环以西、西三环以东、南二环以北、北三环以南(不含以上道路)的市区道路。
三、通行证种类和时效
1、阶段通行证
(1)“抢险”通行证:公共事业、城市维护、抢修、抢险的车辆(供电、供水、燃气、市政维护、园林、公交、通信、防疫、盐政、路政等单位车辆),时效6个月。
(2)“供应”通行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生活、保障运输车辆,核定载质量为0.6吨(不含)以上2吨(含)以下,在市区注册的车辆,固定行驶路线,时效6个月。
(3)“营运”通行证:市区注册的核定载质量0.6吨(不含)以上2吨(含)以下的车辆,固定行驶路线,时效3个月。
2、临时通行证
(1)商砼搅拌车、水车等建筑施工及保障车辆,固定行驶路线,时效10天。
(2)渣土车只允许在晚22:00至次日晨5:00,固定行驶路线,时效10天。
(3)其他为生产、生活、建设等需要,注册在市区的货运车辆,固定行驶路线,时效10天。
(4)其他为生产、生活、建设等需要,临时进入禁行区域的外埠车辆,时效2天。
四、证件受理地点
(一)保定市政务服务中心办证窗口受理:阶段性通行证、临时通行证。
五、证件适用范围及申办材料
(一)通行证件的适用范围
1.“抢险”通行证:阶段性半年内有效,不受高峰期、线路限制(特殊情况除外);
2、“供应”通行证:阶段性半年内有效,高峰时段内禁止通行(早高峰时间为7:00至9:00时,午高峰时间为11:00至13:00,晚高峰时间为17:00至20:00时)。且7:00至21:00禁止通行裕华路、东风路、七一路、恒祥大街、朝阳大街,严格按规定线路行驶。
3、“营运”通行证:阶段性3个月内有效,高峰时段内禁止通行(早高峰时间为7:00至9:00时,午高峰时间为11:00至13:00,晚高峰时间为17:00至20:00时)。且7:00至21:00禁止通行裕华路、东风路、七一路、恒祥大街、朝阳大街,严格按规定线路行驶。
4、临时通行证:高峰时段内禁止通行(早高峰时间为7:00至9:00时,午高峰时间为11:00至13:00,晚高峰时间为17:00至20:00时)。且7:00至21:00禁止通行裕华路、东风路、七一路、恒祥大街、朝阳大街,严格按规定线路行驶。
5、载质量超过4吨(含)的货运车辆,临时通行证办理有效期为2天或10天的,且每天通行时间只能在22时至次日5时以内。
(二)办理阶段性通行证件所需材料及条件:
1、驾驶证、审验期内的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车辆取得绿色环保标志;
3、交强险原件及复印件;
4、车辆所属单位、挂靠单位或合作单位的申请或介绍信原件;(申请或介绍信上要注明起始点,并选择最佳路线)
5、未有道路交通违法记录;
除上述备案资料外,办理通行证车辆属从事经营性性质运输的,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2、营运证复印件;
(二)办理临时性通行证件所需材料及条件:
1、驾驶证、审验期内的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车辆取得绿色环保标志;
3、提供本车交强险原件或通过有效途径证明本车辆交强险在有效时限内;
进出主城区的商砼罐车、渣土车,由建设、城管等行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驾驶人、车辆未有道路交通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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