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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区限行和监控设备设置情况一览

2014-06-26 16:28:26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一、车辆限行。

1、限行车辆类型。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运输危险品车辆、蓄力车、黄标车、无标车、货运电动三轮车、三轮货运摩托车。

2、限行区域及时段

(1)、黄标车、无标车在市区外环以内(不含外环),24小时禁行。

(2)、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蓄力车、货运电动三轮车、三轮货运摩托车在大庆路(不含)以南、昌明大街(不含)以东、南外环(不含)以北、问津街(不含)以西区域24小时禁行。

(3)、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在北外环以南至大庆路,7-22时禁行;京衡大街以西至问津街,7-20时禁行。

(4)、运输危险品车辆在南外环以北、昌明大街(不含)以东、永安路(不含)以南、京衡大街以西区域,24小时禁行。

3、重污染天气限行。

根据我市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IV)预警、黄色(III)预警、橙色(II)预警、红色(I)预警。

(一)蓝色(IV)预警

一般不采取强制限行措施,通过微博、电视、广播等平台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倡导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驾车出行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二)黄色(III)预警

1、实施范围:市区外环路(不含)以内。

2、实施时间:从启动预案之时到解除预案之时。

3、限行对象:根据机动车车牌尾号对污染区域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公交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车辆除外)20%的公务用车停驶;禁止黄标车、无标车、大型货车、面包车、三轮农用车和摩托车进入外环(不含)内行驶。

(三)橙色(II)预警

在黄色(III)预警措施基础上,根据机动车车牌尾号对污染区域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公交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车辆除外)80%的公务用车停驶;禁止黄标车、无标车、大型货车、面包车、三轮车和摩托车进入外环(不含)内行驶。

(四)红色(I)预警

在落实黄色(III)预警、橙色(II)预警的基础上,在污染区域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公交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车辆除外)所有公务用车停驶;禁止黄标车、无标车、大型货车、面包车、三轮车和摩托车进入外环(不含)内行驶。

二、市区通行证办理

1、受理部门。荷载1.5吨以下货运车辆由直属大队办理。其余由秩序大队办理。

2、证明材料。驾驶证、行车证、交强险原件、复印件、绿色环保标。

渣土车还需提交渣土证(市政府渣土办办理)、车载定位系统安装证明、经支队领导审批办理。

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没有闯禁行自动记录设备,通过市区各路口电子警察对闯红灯、压线、逆行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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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bgajg.com/special?specialid=20

责任编辑: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