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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14-01-06 14:52:22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改善空气质量,邢台市政府制定和完善了《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该预案将本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Ⅳ级(蓝色)、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四个等级,对预警条件、程序、措施进行明确。

当预测本市未来24小时、48小时、72小时将出现Ⅰ级、Ⅱ级、Ⅲ级、Ⅳ级预警的重污染天气时或当省相关部门通报本市将出现Ⅰ级、Ⅱ级、Ⅲ级、Ⅳ级预警的重污染天气时,启动市级预警。如遇极重污染(I级)天气将对钢铁、水泥、焦化、玻璃、铸造、化工、电力、煤储和燃煤、燃油等重点企业采取临时限产或限排措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等主要大气污染物至少限排50%。

在市区限行区域、限行时间段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车(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车辆除外)在执行单双号限行措施的基础上,再停驶30%,整体停驶80%。建筑工地将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至少每日5次。道路保洁要增加清扫、洒水、喷雾频次,至少每日7次。公交车将延长运营时间,保障市民出行。

责任编辑: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