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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驾驶“内燃观光车” 驾驶人遭处罚竟耍赖

2013-12-23 10:42:49  

近日,秦皇岛市交警在海阳路与秦皇大街交叉口对车辆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整治时,发现一辆悬挂“内燃观光车”的白色微型轿车,民警拦下后通过检查却发现这就是一辆普通的机动车。

当民警要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驾驶人竟耍起赖来。民警通过进一步检查,发现驾驶人也没有取得驾驶证。车无牌、人无证,驾驶人怎么会这么大胆呢?

经了解,原来他的底气来自销售人员传达的错误信息,销售人员说这就是一辆观光车,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1000元,并将车辆进行扣留的处罚。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车主,买车时一定要了解清楚你买的是哪一类车型,是什么车可不是销售人员说了算的。机动车上路行驶需要悬挂牌照,驾驶人也需要持有驾驶证。

责任编辑:付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