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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随意停车 交警现场处罚教育

2013-11-27 14:40:50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高速公路上是不能随便停车的,近日,廊坊高速交警固安大队的民警在大广高速巡逻时,发现有不少车辆随意停在了路肩的应急车道上,十分危险。

11月26日,廊坊高速交警固安大队的民警在大广高速巡逻时,发现一辆银色面包车停靠在应急车道上。民警注意到这辆面包车后方没有摆放安全警示牌,也没有开启双闪灯,于是立即上前进行询问。

经过了解,这位驾驶人是从北京出发去往河间,由于出发前没有查询好出行路线,在行驶途中找不到路了,想通过导航来确定路线,所以就将车停在了应急车道上。

随后,在大广高速北京方向1355公里处,又有一辆停在应急车道的银色小轿车,同样这辆车没有开启双闪警示灯,也没有摆放任何安全警示标志。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没有紧急情况不能随意停车,如果遇到车辆出现故障需要紧急停车,应当将车停放在应急车道内,打开车辆警示灯,并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牌。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在高速公路上占用应急车道停车的两位驾驶人分别处以200元的罚款,并对他们进行了教育。

据交警介绍,很多刮擦和追尾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驾驶人不熟悉路况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而引起的。在此,民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上高速路之前一定要提前查询好行车线路,避免因路线不熟随意停车而发生危险。

责任编辑:付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