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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一男子因多项交通违法被交警处罚4000元

2013-11-13 15:34:13  来源:唐山交警支队  

近日,滦南交警大队在夜查行动中,查处张某酒后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且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该大队处张某4000元罚款、暂扣所持B2驾驶证6个月,对机动车强制报废。

11月6月19时30分,滦南交警大队岗勤中队长周宝仁带队在县城南大街与和平路执行“查夜”行动,对一辆号牌为冀B号牌的小型汽车进行检查,发现驾驶人张张某属酒后驾驶,测酒精含量为24毫克/100毫升,再对车辆信息进行核查,该车已达报废标准,其号牌也为使用的其他车辆的号牌。

该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对张某驾驶报废车上路罚款1000元,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罚款2000元,饮酒驾驶罚款1000元,合计罚款4000元,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车辆强制报废。当事人张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后悔不已。

责任编辑: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