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京车辆请注意 7日至13日北京采取临时交通管制
2013-11-06 10:16:01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记者从河北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自11月7日0时起至11月13日24时止,北京市对本市剧毒、危化运输机动车和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有进京计划的市民,请提前做好准备。
据悉,外省(区、市)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未经允许,禁止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持有经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北京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准(属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还须提交北京市公安治安管理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通行证件的,可按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外省(区、市)载货汽车禁止在北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肉、蛋、奶等)和为北京市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以及邮政专用货车,须持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标志、交通强制保险凭证、环保标志或经环保部门现场检测车辆尾气合格办理进京货运通行证件后,每天0时至6时允许进入五环路以内道路行驶。
外省(区、市)载客汽车需进入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的,须持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标志、交通强制保险凭证、环保标志或经环保部门现场检测车辆尾气合格办理进京客车通行证件。
此外,临时进京客车通行证件和进京货运通行证件的有效期调整为3天;进京执行任务的警车和救护车辆,不受上述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责任编辑: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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