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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黑人稀撞人逃逸 蛛丝马迹现真凶

2013-10-10 09:02:23  来源:河北公安交管网  

(通讯员 张曼)2013年10月5日晚8时,122事故报警电话的铃声响起,一男子报警称:在枣强县吉科至流常公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人被车撞伤,肇事车辆逃逸。

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案发地,现场位于吉科村的一条乡级路上,一名男性老人躺在公路中间已死亡。经过现场勘查,肇事车辆没有遗留下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和线索,勘查人员扩大了搜索范围,在现场周围及道路两侧寻找遗留物,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寻找,在案发现场西侧七十余米的草丛中发现了两张带着碎玻璃的车辆年检标和保险标,但是标志上面的车牌号码模糊不清。

这是一条重要的线索,民警们立即通过公安网络调取机动车信息,与标志上的车牌号码逐一对比,锁定了一辆小型货车,同时调取了这辆车的相关信息,冀TQ2**5,该车车主为枣强县马屯镇王八龙村的郭某。由于案发现场这条公路比较偏僻,不是在附近居住的人很少经过,根据车辆信息,该车主所在的村距离事故地点很近,这部车有重大嫌疑。办案民警随即根据这条线索与该村派出所取得了联系,立即赶往车主家中。但车主家中大门紧锁,经过村干部与车主家人联系得知,该车停放在他家另外一个院里,但当民警们找到其另一处院后,大门依然反锁着,但能看到一辆小型货车放在院内,车头向内,无法看清车辆前面的情况。办案民警经过三十多分钟的蹲守,听到院里有人说话,于是让村干部叫门,终于车主将门打开,民警们对该车进行了查验,该车辆前部已撞坏,凹陷,前挡玻璃也已损坏,痕迹显示撞击是新近发生的,且所处的位置与行人被撞情况基本相符。民警们当即对该车主进行询问,并向他做思想工作,最终车主承认自己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事实,并向民警讲述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

车主郭某本人并无机动车驾驶证,当晚他驾车沿流常至吉科公路由东向西行驶,准备去流常送人,行至仝庄路口处时,对面驶来一辆汽车,车灯晃眼,他在看不清路面的情况下,继续向前行驶,将路过此地的行人仝某某撞倒在地,郭某下车后发现一人躺倒在地上,满脸是血,没有动弹。该路段地理位置较为偏僻,人车稀少,郭某在侥幸心理下,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向前开了一段路后,又头返回家中,在车辆掉头的过程中,车辆年检标、保险标从被撞坏的车前挡玻璃处掉落。

目前,郭某已被拘留,涉案车辆被扣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责任编辑:晓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