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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乱扔烟头 引发车辆起火

2013-08-27 10:23:01  

8月20日,承德高速交警平泉大队的民警接到指挥中心的报警,称长深高速长春方向大约708公里处一辆货车起火,大队根据警务联勤机制迅速通知了路政和消防部门并赶赴现场。

河北交通电视频道的编导在交警提供的画面中看到,一辆白色的货车停靠在路边,火势已被控制,驾驶人的头部和胳膊有不同程度的烧伤,所幸并没有较大的人员伤亡。经过向驾驶人了解以及现场的情况,民警对货车起火的原因进行了初步判定。由于车上所载的货物都是易爆的电子设备,包装箱为木质,起火原因可能是过往的司机乱扔烟头导致车上的货物起火而引发的火灾。

近年来,由于驾驶人随意向车窗外丢弃杂物引发的交通事故、车辆自燃等案例不在少数,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的车辆车速一般较快,随意向车窗外丢弃杂物都可能会对其它车辆造成危害。

如果在高速公路上乱扔杂物,杂物是一些较为硬质的东西可能会对后方车辆的挡风玻璃或其它位置造成损害;如果是一些软质的如塑料袋可能会影响到后方车辆驾驶人的行车视线而导致交通事故;如果后方驾驶人在这种情况下操作不及或操作过当极易导致车辆侧翻;如果前方车辆扔一些烟头等明火物品,可能会导致后方车辆货物或者是车辆引发自燃或燃烧造成事故。

一个小小的烟头竟然造成如此严重的事故,在此,民警提示广大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请勿随意向车窗外抛洒杂物或者是带有明火的烟头,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付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