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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派出所与交警大队协同查酒驾

2013-08-02 11:05:05  来源:唐山交警支队  

玉田县公安局陈家铺派出所因办案了解情况,需传石臼窝镇的刘某全到所接受询问。刘某全接到派出所的通知后,于8月1日下午17时10分驾驶一辆挂有冀B号牌面包车来到派出所。

派出所民警在对其进行询问时,闻到该人散发着浓厚的酒味,便断定其是酒后驾车。对此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派出所民警一边与其了解情况一边向县交警大队窝洛沽中队作了通报。副中队长刘友阁闻讯后带领协勤寿立国、邱磊旋即赶往陈家铺派出所,经酒精检测仪对刘某全检测,发现其酒精含量达36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

对此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依法对其予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车辆的处罚,随后将其安全转回家中。

责任编辑: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