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末淘汰所有注册的营运黄标机动车
2013-07-27 10:13:30 来源:长城网
记者昨日从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我省将开展营运机动车尾气治理专项行动,到“十二五”末,淘汰全省所有注册的营运黄标机动车,同时调整优化运输结构,构建绿色低碳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据初步统计,目前我省营运机动车中有黄标车5590余辆,主要在城市公交行业,其中2007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黄标车有3334辆,2007年以后注册的黄标车有2256辆。有关地市要尽快制定解决强制提前淘汰黄标公交车的具体措施,要争取购置相应数量的天然气公交车或排放达标公交车,2015年底前完成替换市区现有的黄标公交车的任务。
据了解,我省交通部门将加强尾气排放检测,严格市场准入。全省将加强营运车辆的强制维护、定期检测和年度审验,从源头上杜绝排放超标车辆进入营运市场。在检测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技术规范对营运车辆进行尾气检测。凡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予办理年度审验合格手续,不得继续运营。对新增营运车辆,要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对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车辆实施燃料消耗量核查制度,凡不符合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车辆,不得从事营运;对没有环保合格标志的营运车辆,要严格执行《河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不予办理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
调整运力结构,大力发展新型环保车辆。在城市公交行业,鼓励使用低排放或“零”排放的天然气公交车辆、混合动力车辆和纯电动公交车。各地在2015年前,新购置公交车辆时,力争购置不低于50%的绿色环保公共交通车辆。在出租汽车行业,鼓励使用天然气动力车或电动车、混合动力车等节能环保型出租汽车,在燃气管网覆盖区域,积极推进双燃料、天然气出租汽车的使用。在货运行业,大力发展各种专用运输、鲜活农产品及高附加值货物直达运输,加快发展甩挂运输、多式联运、定班定线的货物运输、汽车列车运输、冷链运输。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引导居民出行首选公共交通,既可以取代小汽车,减少小汽车的尾气排放,还可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减少汽车低速时的高污染排放。为发展低碳交通,落实国家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省政府将很快出台《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并择期以省政府名义召开河北省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在全省开展“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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