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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货车牵出“毒驾”驾驶人

2013-07-25 11:24:49  

近日,衡水交警在106国道邓庄附近查获了一辆存在多项违法的重型载货车,经检查,该驾驶人涉嫌“毒驾”。

7月22日中午,衡水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的民警在106国道邓庄中队附近检查时,拦下一辆没有悬挂号牌的灰色重型载货车。民警在其车内发现了未悬挂的号牌,这副号牌也存在问题,是私自制作的假号牌,牌照的数字是真的,但是确将前面的省份更改了。民警经过进一步检查发现,这辆车还存在其它问题。

原来,这辆机动车没有按照规定年检,并且车辆没有按照规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这时,经验丰富的民警发现该驾驶人神情有些异样,精神萎靡。立即对车辆进行细致检查,这一查还真发现了问题,民警在车上检查出了吸毒工具。

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始终不肯承认吸毒。当民警要去带他检测时,驾驶人才说了实话。21日凌晨,驾驶人在衡水境内的一个宾馆里吸食了毒品,然后第二天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驾驶人觉得事出有因。

虽然承认自己吸毒并驾驶车辆,但是面对询问时,驾驶人说,因为女儿有病又和媳妇吵架,心里堵得慌才会这么做。但是,毒品有严重的致幻性,有研究表明,酒后驾车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毒驾”则比正常反应时间慢21%,“毒驾”的驾驶者判断力比醉驾还差。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了处罚。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没有年检罚款200元,记3分;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罚款200元,一次性记12分,然后做降级处理;没有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按照规定予以机动车上保险费用的两倍进行处罚;最严重的一项是驾驶人涉嫌“毒驾”,针对这种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罚款200元,吊销驾驶证。目前,涉毒驾驶人已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付翠红